单价合同

时间:2024-02-20 11:04:04
单价合同汇总七篇

单价合同汇总七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单价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单价合同 篇1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含义与通用条件中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人员和提供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单价合同 篇2

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相对于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纠纷而言,最常见又最难解决的是结算纠纷。实践中,许多结算纠纷常常旷日持久,久拖不决,结果施工方往往受到较大损失。笔者作为从事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结合自己工作实践,探讨建设工程常使用的合同范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在履行中经常易出现的结算纠纷,并讨论相应的法律防范措施,以使施工方能加强合同管理,用法律武器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变更与索赔问题

实践中,建设方不喜欢索赔二字,施工方一般也不提什么索赔。久之,施工方要么缺乏索赔意识,要么将索赔置换成为工程变更。

但是,变更与索赔是建设合同履行过程中性质不同的两种方式。变更(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导致的是合同价款的调整,即变更始终是在合同价款之内,它可能导致原合同价款增高,也可能导致其降低。而索赔则完全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对索赔的定义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按该定义,再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1.4款看,索赔(费用索赔)是指在合同价款之外提出的经济补偿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1.2款规定:“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实践中,很少有施工方严格地履行该条款,最后发生结算争议时,该条款可能对施工方的结算要求形成致命影响。

其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于变更的规定是有缺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基本上是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8年版)的中国翻版,后者对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时应由建设方通知施工方有相应的规定,但前者没有。这种程序公正的不对称好像一方面是出于我国工程施工的实际,因为在我国,变更一般都涉及合同价款的增加,另一方面,似乎更是出于合同范本的制定者对施工方不自觉的行业倾斜(第29.1款已规定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减少由建设方承担)。但是,如果发生结算纠纷,则施工方因第31.2款的限制可能会导致一些(或全部)变更不能使合同价款有所增加,而建设方因无此款的限制,则随时可要求因变更导致的已增加了的合同价款减少到原合同价款的水平。这显然于施工方不利。

实践中,施工方虽可能未严格履行第31.2款,但在其进度报表中,肯定是罗列了变更工程价款的了。但是,这种罗列是否就是31.2款的报告,肯定会有争议。另外,难免有一些变更会在14天以后报,这些变更按31.2款的规定,会被视为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当变更工程的量较大时,施工方与建设方一般会对变更达成补充协议,如果补充协议没有确定变更具体的价款,则争议仍将存在。即该补充协议可能只是约定了确定变更工程价款的方法,改变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1.1款,而非第31.2款。

以上所探讨是施工方在合同管理中务须注意的。施工方(尤其是小型施工队伍)应改变那种“我做了,就该拿钱”的简单意识,加强合同管理的意识,严格地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起变更和索赔。作为施工方,其一,如果认为这些严格的程序不太切合施工实际,则应在签约时在专用条款中加以改变。其二,在施工过程中,切记自己的所作所为应当紧紧围绕合同约定进行,不应当认为签订合同就万事大吉,让合同躺在抽屉里睡大觉。

二、合同价格对结算的影响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严格适用于单价合同(工程量单价 ……此处隐藏9077个字……施工临时用地,永久占地等,如有发生,工期可顺延。

19—2 未能按规定的日期向乙方拨付工程款,按本期应拨工程款的 %支付利息。

19—3 以上甲方违约如果因业主违约引起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不支付任何损失,仅负责与业主交涉。

19—4 如由于第三方原因致使乙方停工,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仅负责协助乙方与第三方联系解决。

第二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20—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的,乙方无偿修复或返工,由于修复或返工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按每逾期一天偿付外包工程总造价 %的违约金,如乙方无力进行修复,甲方可指定其他外包人进场,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0—2 由于乙方责任,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按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支付给甲方外包工程造价的 %作为违约金。

20—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无法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或甲方认为乙方人员机械设备资金投入不足,无力承担此项工程或乙方拒不服从甲方领导,甲方根据具体情况有权分割甚至终止本外包合同,而指派其他外包人参与或继续本外包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并要支付其他外包人的进退场的调遣费用,费用在已完并得到计量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20—4 乙方私自将工程转包他人。

20—5 乙方承包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未经甲方同意,私自离开工地七天或虽经甲方同意,但超过约定期限七天,至使工地处于停滞状态达七天以上,可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本工程,并终止承包方在本合同项下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甲方的各种权利和权限,甲方可自行完成该工程,或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并默认其数量是合理的。乙方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负担新进场队伍的调迁费用。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一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及时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天津仲裁委提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 合同文件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1、本合同书、补充合同,安全保证措施及安全生产合同、质量保证措施、环境保护合同 2、本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及单价。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终验合格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日期: 日期:

单价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小区黑白可视对讲系统工程

2、工程地址:xx小区

二、合同承包范围

对讲系统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三、施工依据

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甲方变更后签证确认的设计图纸。

四、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

2、根据甲方的功能需求及现场的实际情况如需增加设备,经双方确认后,可以做适当的现场调整。

3、工程变更部分经由甲方签证后另行结算,变更部分造价按照附件工程量单价及辅材单价执行。

五、合同工期

按甲方的施工进度及具体要求,双方共同确认“施工进度表”。

六、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

七、质量标准及规范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省优)。

八、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12个月。

九、合同价款

按444户计算,单价380.00元(含税)

金额(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捌仟柒佰贰拾元整

金额(小写):168720.00元整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经后,甲方预付乙方工程备料款50000.00元,乙方收到此批货款后进场布线、施工。

2、设备合部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3日内甲方将昌茂花园6#楼3单元1、2、3、4号地下室以96048.00元人民币抵工程款给乙方。

3、甲方留质量保证金8720.00元,一年后支付(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终身维护。

4、提供发票为产品增值普通发票。

5、门卡每张3.50元。

十、验收

甲方验收标准依据乙方所提供产品使用书上出具标准进行验收。

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建筑设计施工图,电气设计施工图纸一套,管网走向图(白图)一套。

2、甲方提供施工用临时水、电。

3、甲方提供乙方住现场施工用暂设房及照明用电。

4、甲方提供各系统中控机房内的接地线。

5、甲方配合乙方协调解决管道预埋堵塞、场地测试等有关事宜。

十一、乙方责任

1、乙方派驻现场1名项目经理及专业工程师。

2、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设计,经甲方确认后可作为工程施工的依据,竣工图纸不另收费。

3、乙方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4、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的管理,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

十二、双方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迁期付款协议由此影响施工进行,每逾期一天,扣罚甲方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提供进场设备。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三、增训及服务

1、乙方为甲方管理人员进行维护操作的培训。

2、乙方维护人员如出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到场,48小时内解决问题。

3、合同签定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都应认真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如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合同或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向地方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其它

1、本工程各项签证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不同之处,以本合同规定为准。

2、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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