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代理合同14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广告代理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广告代理合同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XX华庭”的广告服务代理(包括平面创意、撰文、设计、策划)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XX华庭”项目的广告服务代理,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策划等代理事宜。
二、 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协议。
三、 乙方工作内容
广告的创意、文案、软文撰写、设计、策划、影视创意等事宜,包括楼盘VI、报纸广告、夹报、宣传单张、海报、楼书、房展、展厅、喷画、广告折页、杂志广告、DM、邀请函、贺卡、现场POP、户外广告等平面设计、影视创意、影视脚本、活动策划方案、形象策划方案。
四、 双方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以第一个月作为合作试点,在完成第一个月合作后,甲、乙双方都有权对对方的工作情况、合作程度、是否违约等情况进行评判,以作为是否继续合作的基础。如甲、乙双方对对方的合作情况不满意,均有权废除余下时间的合作关系。
五、双方责任与权利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 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给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给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2、 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广告代理合同2甲方:
乙方: 常州市和太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严格遵守中国有关法律及地方性法规之前提下,本着互惠互利 的原则,就甲方委托在 常武地区 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确定发布广告的形式、地点及时间
1、广告形式: 空 飘
2、发布地点: (***路与***路交汇处)
3、发布时间:
(备注:共计0只)。
二、广告发布费用
空飘 数量:0只,单价:400元/只,小计:0元。
合计:RMB 0 元整 (大写: )
三、广告发布的审批及内容审查
1、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代理甲方行政审批手续,甲方必须提供审批所必需的有关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广告发布画面彩稿等。
2、 各类文件,甲方需在20xx年09月07日前交付乙方。如因甲方延误提供上述文件而导致广告发布无法按期开始,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支付形式
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乙方广告总额的50%即 RMB: 0元(广告合同总额低于5000元的,甲方应于合同签定当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广告费)。
2、甲方应于广告安装后1天内验收,验收后即支付合同余款即 RMB:0元。
3、本合同所有费用的支付形式为 现金 (现金/支票/汇票)。
五、续约及解除合同
1、甲方在发布期限到期前,应以书面方式确认是否续约或延长发布期限,乙方不承认逾期的发布优先权。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已规定条款中的其中任何一款,造成本合同事实上无法执行,任何一方能够立即行使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并追究另一方的
违约责任。
3、 甲方在合同到期而没有续约,乙方即可解除本合同。
六、法律责任
1、如遇到本合同中没有界定,或对本合同的任何一款之解释产生异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2、在广告执行过程中,如与政府的法律条文相抵触时,以政府的法律条文为准。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合同无法执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具法律效力,当双方无法一致达成共识时,应首先考虑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 活动期间,如因施放的户外广告设施导致人员受伤或他人财产损失皆由活动举办方(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章后开始生效。
甲 方:乙 方:常州市和太广告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常州市钟楼区清潭路262号负责人: 负责人: 魏 威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开户行: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 章: 签 章:
日 期:20xx 年 09月 07 日 日 期:20xx 年 09 月 07 日
广告代理合同3甲方:
乙方:
一、总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授权并委托乙方全面代理其广告业务,本合同中甲方广告业务指中国移动、中国移动品牌、网号以及现有增值业务的广告宣传活动。
2、本合同中全面代理指乙方代理甲方广告业务的设计、制作、发布、策划、调查及广告效果评估等。
3、本合同中乙方代理甲方广告的地点范围在洛阳市的九县(市)和六区。媒体包括:电视、报纸、广播、dm、户外及印刷品等。
4、甲方通过科研开发和技术发展所开展的其他新型业务,仍由乙方全权代理。
5、乙方应在每年的11月份,提交甲方下一年度的营销、广告 ……此处隐藏12196个字……策划、创意和执行;
4、各种媒体计划的分析拟定、购买与媒体执行日程的控制、监看;
5、媒体实施效率评估及媒体情报的提供;
6、日常书面作业;
7、会议记录;
8、竞争动态季报及年报;
9、固定作业会议;
10、广告效果评估分析季报与年报。
二、具体行销传播服务
1、各种整合行销传播行动(直销行销、促销、公关等)的策划、创意和执行;
2、品牌识别系统的建立;
3、各种市场调研的咨询及支持服务;
4、小册子、标签、包装或各类平面及立体辅助销售制作物的设计。
三、收费标准
1、广告及广告相关服务的收费
(1)媒体费用;
媒体净价(即甲方支付媒体成本价)加上净价x%的服务费向乙方收费(亦既乙方支付总额的%)。该项服务费主要是支付业务及媒体人员的计划及执行的成本。
(2)制作费收取内容;
乙方同意甲方所提出的广告创意,决定开始执行以后,所发生的费用既称作制作费。
(1)制作相关的外付费用(例如:打字费、摄影费、影片制作费、喷修费…)皆加上%的服务费。甲方将评估并选择最合适的制作公司或供应商,并付起监督与保证质量的责任。
(2)创意人员之时间成本,包括创意发想、文案撰写、美术设计、电脑设计、完稿等,一小时元。
(3)电报,电话,交通,住宿等杂费,制作前由甲方开列“估计单”,由乙方签署后,开始执行。待执行完毕,直接开列发票向乙方收取实际发生净费用。%的金额变动,是属容许范围。
(3)印刷费用:
印刷厂净价加上%的监督费向乙方收取。
除以上所列费用外,其他本合同广告及广告相关服务条款中所列的其他服务项目不再向乙方收费。
2、其他行销传播服务的收费
甲方将根据专业人员的估计工作小时数或依照双方同意的金额提出估价单,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按估价单向乙方收取。所有外付成本另加%服务费。
四、付款
1、付款条件
甲方向乙方收取费用,以媒体计划和估价单为依据。媒体计划和估价单应征得乙方指定的代表书面同意(货运费用除外)。经乙方签字认可的媒体计划和估价单是双方结算的最终凭证,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变更。
所有媒体费用之收取,乙方应支付天以内之期票或现金。(例如:八月广告费,____月____日以前付款)但如遇媒体要求预付款或支付现金时,乙方亦应预付款项或支付现金。
甲乙双方发生的任何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计算。
2、税务
因甲方提供乙方国家认可的发票而引起的国家规定的有关税项及费用的缴纳,其中甲方向乙方收取的服务费用和外付成本费用(不包括媒介费用)产生的税款的%(营业税%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由乙方成担。
3、请款作业
甲方一律开具发票,并附上请款细目。在每月日之前送达上月之发票及必要的凭证。若乙方对价目有任何疑虑,乙方有权利查询,甲方有义务配合。
五、赔偿
甲方为乙方策划、制作的广告及有关活动,经乙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未经乙方书面确认而实施的行为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经乙方书面确认后实施的活动,若乙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甲方或甲方委托之第三方未依乙方确认的内容执行,则由甲方负担责任,并对乙方进行补救及补偿。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在为乙方提供服务时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如乙方有上述行为,甲方有义务依据有关法规向乙方提出必要建议,并可拒绝执行。因甲方没有尽到此义务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甲方对于其发想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图象),尤其是广告作品,必须保证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如因此而产生纠纷,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六、保密
由乙方或代表乙方之人提供给甲方并向甲方明示应加以保守机密之资料及技术等信息,甲方将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致乙方受到损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1、除非甲方认为有充分理由及执行本商品之广告所必需并获得乙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
2、双方合约终止时,应即将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归还乙方并从合约终止日起一年内,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信息向第三方泄露,也不能利用该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七、使用权
1、由甲方为乙方发想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图象)所有权归甲方,只要乙方能根据事先认可的估价单支付费用,甲方将赋予乙方独家、无限制及无限界地使用其创作概念。
2、任何甲方在执行代理乙方所获得之版权使用权,在乙方全数支付甲方发票后自动转移至乙方。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由甲方聘请之第三者,例如摄影师、插图画家、模特儿、演讲者、歌手,乙方可事前就估计费用及确保法律保障方面在区域空间或时间上限制该使用权。
八、合同解除
本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一方违反约定则视为违约,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停止违约行为;
2、经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3、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赔偿金额由受损失一方提出,经双方共同确定的公证人评估后协商解决。
十、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另一方认为无履行合同之必要时,可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将于终止期限内收取所有电台及电视广告费用,如终止期后刊物广告之载稿期限仍在此期间内,有关刊物广告费用甲方亦同时收取。
当合同终止及有关帐目付清后,甲方将交回乙方作物料,包括初稿设计、画稿、制版、录音带、软片等,而甲方亦会将所有当时之媒介合约移交新广告代理商。
十一、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