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房屋转租合同模板7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转租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转租合同 篇1【案例】:
被告王某租赁县商业综合公司在县城十字街的门面房一间,租赁期限为20xx年9月26日至20xx年9月25日,每月租金560元,合同明确约定不得私自转让。20xx年4月17日,原告张某看到被告王某贴出的转让通知后,双方经过协商,于4月19日晚上达成协议。约定被告王某将其租赁的十字街门面房使用权,该房内的电脑一台、空调一台全部转让给原告张某,由原告支付被告转让费用20000元,其中包括5个月房租3000元。并对违约责任等作了约定。后原告张某即在该房内营业。与此同时,20xx年4月17日,县商业综合公司在听到王某转租该房的消息后,给其送达了一份通知,称对其私自转让房屋,公司将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收取违约金。
原告张某在经营一段时间后,由于各种原因20xx年8月13日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转让协议无效,被告返还转租费20000元,并承担门面房装修费用2335元,庭审中原被告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果。
【评析】:
对于租赁中的转租问题,我国《合同法》仅在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对于这一规定,我国采取的是限制主义和区别主义的立法模式,其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出租人的利益保护。该规定包含两方面的问题,其一,在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存有两种合同关系,即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合同关系;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合同关系。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出租人可依据与承租人的合同要求乘租人承担损害赔偿损失,而乘租人在承担了损失后,可依据与次乘租人的合同请求次乘租人弥补该损失。其二,在出租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出租人负有合同解除权,当然,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出租人解除的合同是其与乘租人订立的合同。而对于在此情况下转租合同的效力,《合同法》并未涉及,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立法上的遗憾。而对于转租合同的效力认定上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在转租合同效力的问题上,很多专家、学者都在论证未取得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在我国《合同法》体系下并非一定是无效的。他们的观点一般有:转租行为是债权的负担行为,而合同法所规定的“无处分权的处分”是物权行为,因此转租并不属于“无处分权的处分”;转租行为中,承租人只将自己对出租人的权利转让给次承租人,承租人依然依照租赁合同对出租人负担全部的责任,转租行为其实是债权转让行为;《合同法》只是说经出租同意,承租人可以转租,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一定是无效的,且《合同法》只是赋予了出租人解除权,在最高法院颁布的有关房屋租赁合同的司法解释中,该项解除权又被限定在6个月内,可以推出,至少在出租人解除合同之前,转租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无论观点如何,此类合同一般都会被认定无效,原因大概有如下两个:首先,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网络上标准租赁合同的广泛存在,越来越多的出租人,在出租合同签订之时就明确约定不可转租;其次,在具体的案件中,出租人一般都会先解除出租合同,向次承租人主张房屋的归还之后,才出现次承租人向承租人主张权利,要求认定次承租合同的效力。即使是最强力支持转租合同效力不需要出租人确认的学者,也同意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不可转租,或出租人按照法律规定已经解除原租赁合同时,转租合同将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此案中,法官的观点认为既然最初的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了不可转租,那么之后的转租合同因没有转租权而归于无效。
学者支持转租合同的有效性并非只是为了逻辑的严谨,而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价值。具体而言,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转租现象大量存在,特别是房屋的转租,更是大量存在。认定转租合同的无效,是为了保护出租人的权利的安全。认定转租合同的有效,则是维护交易的安全。在现代社会,敏锐的学者发现,大量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于房屋自身的性质,其安全性并不需要特殊的保护,而房屋租赁业已经发展为一个非常繁荣的行业,允许房屋的转租有利这个市场的健康发展。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案例一,本案中的王某与张某订立的店面房转租合同有效,应依法予以保护。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无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只是赋予了出租人在未经其同意下的对原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权。虽然我国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但《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只是部门规章不是法律或行政法规,其性质仅具有行政管理效力,并不具有司法效力。故王某与张某订立的店面转租合同不具有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
无效条件,该屋租赁合同有效,应依法予以保护。案例二,本案中王某与张某订立的店面转租合同无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未经原出租人同意转租合同无效,乘租人擅自转租系无权处分行为。
房屋转租合同 篇2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__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号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 ……此处隐藏4838个字……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不受上述禁止转租条款的制约,但在违反行政法的情况下除外,例如,当擅自搭建违反房 屋规划管理规范时。
(三)个人转租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私房转租当事人应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的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转租合同;
(3)转租的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转租合同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市房地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应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私房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从承租人转租房屋的租金中获得一定比例的收益;租赁合同中或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时未约定转租租金收益分配的,出租人无权获取收益。
房屋转租合同 篇7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租方(甲方):身份证:
受转租方(乙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市(区/县)路号室房屋,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部分)即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1-2 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如下,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甲方与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该房屋的用途为 ,乙方承诺按甲方与房主签订合同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2 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 (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3-2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万千百拾元角整)。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五、其它费用
5-1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5-2 乙方负责支付的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6-2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4 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6-5 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8-2 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9-1 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十、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账号: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