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

时间:2024-02-20 10:47:31
房屋出租合同汇编八篇

房屋出租合同汇编八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出租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房屋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第四条 代理权限(可多选)

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 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

第五条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 乙方代为收取)。 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 □ 归甲方所有 / □ 归乙方所有 / □ )。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开始按(□月/ □季/ □半年/ □年)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

第七条 佣金

出租代理期内其中 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 ,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由代收、代付银行划帐 / □ )。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元(大写:▁▁▁▁▁▁▁▁▁▁▁▁▁▁▁元)。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可多选):

□水费 / □电费 / □电话费 / □电视收视费 / □供暖费 / □燃气费/ □ 物业管理费/ □▁▁▁▁▁▁▁▁▁▁▁▁▁▁▁▁▁▁▁▁▁▁▁.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 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维修责任: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 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4、▁▁▁▁▁▁▁▁▁▁▁▁▁▁▁▁▁▁▁▁▁▁▁▁▁▁▁▁▁▁;

5、▁▁▁▁▁▁▁▁▁▁▁▁▁▁▁▁▁▁▁▁▁▁▁▁▁▁▁▁▁▁。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

4、▁▁▁▁▁▁▁▁▁▁▁▁▁▁▁▁▁▁▁▁▁▁▁▁▁▁▁▁▁▁;

5、▁▁▁▁▁▁▁▁▁▁▁▁▁▁▁▁▁▁▁▁▁▁▁▁▁▁▁▁▁▁。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 ;

(六) 。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处隐藏8725个字……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租赁用途: ;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此房屋仅作为家庭居住使用,不可作为商业(营业、办公等)、仓库、员工宿舍等用途。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并由乙方做出相应的赔偿。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该住房的月租金是 (大写 ),缴租方式是按照季

度交一次,第一次付款是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次付款是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三次付款是 年 月 日前支付,第四次付款是 年 月 日前支付。逾期超过3天未支付,之后将按照每天50元收取滞纳金。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7)物业管理费(20xx年 月 日前) 由甲方承担, (7)

物业管理费(20xx年 月 日之后) 由乙方承担, 自租赁期起始之日起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卫生费(9)上网费(10)车位费(11)室内设施维修费(12) 费用。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支付情况。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双方协商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重庆市城镇房屋租赁条例》、《重庆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重庆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禁止在房屋内从事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房屋租赁期内,乙方承诺不从事违反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等活动,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由此给自身和他人产生的所有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等,所有责任由乙方负全责。如发生火灾、煤气中毒、偷窃、违法等之事均与甲方无关。

在房屋租赁期内,一旦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由此给自身和他人产生的所有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等,所有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三)从租赁开始起,甲方是将所有设备设施完好状态交付乙方的,租赁期内,乙方应保障房

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在使用期间,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该房产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如有需要,必须经甲方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租金,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

如违反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产使用权,本合同自动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3 日的。

2、交付房屋时,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10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300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5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5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月租金的 50 % 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 。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或解除

租赁合同满后,如乙方想继续承租,可以再和甲方协商签订新合同。

租赁合同期满双方任何一方不想再续租或合同中途解除,乙方必须依时迁出,将其个人家具杂物全部搬走,并将房屋打扫干净。如迁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箱物不搬清,则作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交付时,乙方要按照附件一中将房屋,设备,物件完好交回。有损坏的,要修复或者按照相应价值赔偿。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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